住建部印发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、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(第一批)》已经正式实施,第一批目录 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、设备和材料 。
2022年11月,住建部官网发布《关于《房屋市政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(2022年版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, 拟禁限使用26项技术 。
5月25日,青海省住建厅发布《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领域限制、禁止技术与产品目录(第四批)的通知》。
为推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绿色发展,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,根据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《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、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(第一批)》的公告等规定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青海省建设领域限制、禁止使用技术与产品目录(第四批)》。各地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,不得使用禁止类技术与产品,不得超范围使用限制类技术与产品。
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、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(第一批)》(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)
在非固定的专业预制厂(场)或钢筋加工厂(场)内,对直径大于或等于22毫米的钢筋进行连接作业时,不得使用钢筋闪光对焊工艺。
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不得使用:1.地下水丰富、软弱土层、流沙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区域;2.孔内空气污染物超标准;3.机械成孔设备可以到达的区域。
在下列任一条件下不得使用:1.前吊点连接;2.其他吊点连接:(1)上下钢结构直接连接(未穿过混凝土结构);(2)与底篮连接未采用活动铰;(3)吊杆未设外保护套。
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、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(第一批)》(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)
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、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(第一批)》(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)
3.《目录》中列出的工艺、设备、材料限制、禁止范围,适用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,不适用于限额以下工程、临时工程、日常维修养护工程。